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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开展2018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建设网 2018-10-09 14:53:38

深建设[2018]5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225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将对部分深圳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请你单位予以配合。被核查企业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随机抽取确定,名单详见《通知》附件。未在核查名单内的企业无需提供资料。现将核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被核查企业应在10月10日前将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企业办公地址发至邮箱:chenkn@szjs.gov.cn;

二、被核查企业应在10月24日前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将核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送至我局一楼大厅窗口。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验后予以退回。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书面说明。核验需提供的资料有:

(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自查表》;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三)企业注册人员提供任职文件、身份证、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清单)。核查中涉及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和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如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代替注册人员的,需按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企业社保缴费清单);

(五)社保缴交清单数据需在窗口由工作人员导出备份。

收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住建局大厅窗口。

我局将根据核查情况组织专项核查组到企业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及资料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的,由核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18年12月30日,整改期满后由核查组进行复查。

附件: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1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勘察类).xls

附件2-2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设计类).xls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4.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自查表.doc

(联系电话:8378801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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