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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环保督查“回头看”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建设厅 2018-10-12 11:48:11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部署,为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迎检准备工作,结合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认真实施;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落实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立查立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惩处措施。
二、逐项梳理,全面彻底整改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中央、省环保督查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住房城乡建设厅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各市(州)自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全面跟踪检查和彻底整治;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完善资料,确保闭环管理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环保督查“回头看”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请于2018年10月16日前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及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汇总清单》(见附件)相关整改情况报送省质安总站(联系人:曾杰、杨磊,联系电话:028-85080802,报送邮箱:jlk028@sina.com)。要进一步做好环保督查、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相关工作开展的动态资料,特别是整改资料(整改报告、处理措施、现场图片)、佐证资料、专项工作资料等的收集和管理,严格做到工作有痕迹、资料要同步、上报要按时。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及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汇总清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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