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建〔2018〕125号
今年9月29日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6天出现轻度污染,为遏制我市近期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要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六个100%”的措施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厂区卫生保洁工作及抑尘措施。
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市质监站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控工作。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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