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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城市强弱电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10-16 17:26:31

恩施州政办发〔2018〕6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城市规划区内电力、通信等各类强弱电管线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

(一)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全州各县市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使用单位应会同规划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电力专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综合管廊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恩施市、利川市2018年底完成规划编制,其他县市2019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部门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电力、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要求作出具体空间安排,城市规划区内除110千伏及以上电力规划线路进行空间廊道控制外,35千伏及以下规划电力管线和各类强弱电线路应结合道路和综合管廊(沟)入地。

(二)严格管线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实施强弱电配套工程,并与道路建设工程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规划审批部门在规划许可前,要将道路工程设计方案是否落实强弱电专项规划要求作为审查重点,不得降低和减少专项规划的建设标准和内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规划许可;对未批先建的,要严肃查处。进行强弱电单项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零星管线工程采用简易程序办理道路挖掘许可,建设单位仅需提供设计图纸等相关申请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规划部门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一)统筹管线工程建设。强弱电改造工程由市政统筹,财政落实“投资补差”政策,各有关部门与行业单位应协商一致,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同步启动改造或新建计划,合理安排强弱电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实施中心城区新建、改造主次干道沿线地下强弱电管网工程时,应一次性规划到位、建设到位、架空线路入地整合到位,不能一次性建设完成的,须预留管线位置。

(二)加大管线改造力度。各县市要科学制定强弱电管网改造方案,确保2019年底完成旧城区老旧管线改造。对达到强弱电管线入地条件的道路,应将原架空管线入地;对不满足强弱电管线入地条件的道路,要加快管沟(廊)建设改造,架空管线要强弱分设、平整对称、高低一致、包扎均匀、色调统一、标识清晰、牢固安全、美观协调。加强城市主次干道、支路、住宅小区线路整治,清理废弃的网线、电话线,消除“蜘蛛网”,做好入户管沟建设,实现用户终端与主次干管全管沟连接。开展“无明线试点街”“无明线示范街”“无明线小区”等创建活动,有步骤有时序地推动旧城区强弱电管线改造升级。

(三)有序推进管廊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统一建设综合管沟,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由地下管网投资商作为规划区内地下管网的建设经营单位,实行有偿使用,限期经营。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要积极采用地下综合管廊技术或电力、通信专业管沟(廊)等技术。建成综合管沟(廊)的区域,不再安排管线位置。恩施市要根据《恩施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示范工程建设,2019年底完成高旗大道综合管廊试点项目。

(四)严格规范建设行为。城市强弱电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测量以及档案移交等制度。强弱电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进一步加强运维管理

(一)推进管线普查工作。各县市要及时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全面清查城市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基础信息普查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探测、补测,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规模大小、位置关系、功能属性、产权归属、运行年限等基本情况,普查成果要按规定集中统一管理,并及时做好管线资料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各县市要建立地下强弱电综合管线信息系统,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应按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推进综合管线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政府是城市强弱电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加强城市强弱电工程建设管理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内容,改变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等观念,及时制定本县市强弱电管线工程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规划部门负责强弱电管线规划管理职能;住建(城管)、政府性项目投资管理部门等负责强弱电管沟(廊)建设和管理工作;经信部门牵头组织各管线使用单位做好强弱电管线建设及改造实施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强弱电设施建设管理相关法规知识的普及和长效管理政策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强弱电建设管理,形成全民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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