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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的通知

来源: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2018-10-17 13:43:23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

百日集中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住房和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10月11日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我市龙溪香岸“8.31”模板坍塌事故以及近期省内多起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的通知》(鲁建办明电〔2018〕15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春节,在全市住建系统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开展严厉打击整治危大工程违规施工百日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职责,认真宣贯执行住建部危大工程部令和省厅实施细则,严格监督企业和项目全面自查自改,严密排查完善监管机制漏洞,严肃整治危大工程管控违法违规行为,不间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零容忍”处理处罚,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我市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专题宣贯教育。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辖区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企业和项目分级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10月份开展专题教育培训,详细讲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质安字〔2018〕15号)。要全面掌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内容,理解核心要义、熟知具体实施工作流程。要强化对两个文件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通过剖析危大工程典型事故、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宣贯教育形式,推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在全行业入脑入心。11月份,市住建局将举办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对全市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组织企业全面自查。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立即动员督促辖区内企业和项目,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施工情况自查自改。突出专业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超规模的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论证意见,现场按方案施工及按程序验收、监测等关键环节,按工程项目建立自查台账,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管理。企业组织对项目部自查自改情况全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严格处理处罚,并与项目部考核和项目负责人薪酬挂钩,每月通报对项目部检查处理情况。
(三)梳理完善监管机制。县(市、区)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梳理完善危大工程关键性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告知、公示、审批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严格监督危大工程施工管控中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严格审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按方案执行情况;严格开展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大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开展危大工程专题培训;严格执行监督计划,按照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抽查,或聘请第三方对危大工程进行检查。
(四)持续实施明查暗访。聚焦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紧盯低资质等级、远途跨区域施工、屡查屡犯等薄弱企业,突出未批先建、容缺施工、抢赶工期等薄弱项目,不间断排查检查危大工程管控要求落实情况。县(市、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带队深入项目一线,充分利用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确保查深查细查实,提倡有条件的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辅助巡查。要紧紧围绕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大工程关键管控环节,坚持查实体隐患问题和主体违规行为并重,及时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跟踪闭环整改。
(五)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发现问题严格彻查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工整顿,消除隐患并经主管部门复核留存记录后方可复工。凡发现未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核、审批和实施专项方案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处理处罚情况,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每月上报市住建局。严格事故处理处罚,对于百日行动期间危大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最长时限暂扣建设开发、施工承包、建设监理等单位相关证照,停止招投标资格,全面停业整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对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三、有关要求
(一)立即动员部署。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房屋市政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和“大快严”集中整治等行动,认真细化百日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深入发动行业企业和项目,扎实开展实施,确保行动成效。各县(市、区)行动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
(二)定期调度通报。市住建局将百日行动作为安全督导检查和施工安全治理月调度重点,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定期上报辖区内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本月起使用新调度表(见附件)。发现百日行动迟缓、打击整治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将约谈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全市通报。
(三)加强信息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深入宣传百日行动部署要求,积极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负面案例,大力营造有利于行动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百日行动期间,省住建厅将邀请省级新闻媒体随行报道,开展暗访督查、辅助巡查;市住建局也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暗访督查,请各县(市、区)充分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邢凡栋,联系电话:0534-2239660。
附件:月份房屋市政施工安全治理工作调度表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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