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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齐齐哈尔建设网 2018-10-24 10:33:00

关于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齐齐哈尔市建筑工程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收取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3日。

二、个人申报材料以省住建厅通知要求为准,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

三、《申报材料目录》填写以省住建厅通知附件为准。

附:《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关于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系统归口单位,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省直有关厅(局)人事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6号)文件精神,现就全省建设工程专业201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今年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评审材料时间见附表1。

二、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事业单位现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聘任证书(合同)及中级职称工资兑现审批表;

(二)申报人员需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及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

(三)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四)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五)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及取得的成果等;需提供表明本人有关贡献、成果或业绩方面的材料和有效证明;

(七)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中级任职资格证书或中级职称评审表;

(八)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原件;

(九)高技能人才申报需提供证书原件,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3)。事业单位现高技能人才需提供聘任证书(合同)及工资兑现审批表;

(十)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个煤炭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及在上述城市工作的省、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在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末页附单位证明(需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地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十一)申报材料中以专利作为满足工作业绩条件的,需提供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等完备的相关佐证材料。

其他职称确认要求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6号)和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三、应注意的申报问题

(一)《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申报职称人员初选信息表》,此表由省直、市(地)主管部门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统一打印。

(二)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级职称。

(三)申报人员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字迹要清楚,不得漏项及涂改,其中现从事专业栏按省人社厅颁发《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第二条专业划分的有关专业名称填报,要与已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和专业知识能力考试所申报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四)材料袋要求:每人报送两个材料袋。其中一个材料袋中装论文、论著;另一个材料袋中装评审表、各类证书、奖励及其它佐证材料。要求完整无破损,封面粘贴《申报目录表》,目录表上所要求的项目要如实认真填报。

(五)申报材料由各市(地)各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同时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络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个人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pwh/cj.jsp,部门用户版本IP地址:http://60.219.211.87:8888,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能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省人社厅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58976520。

(六)评审费用按照黑价联〔2017〕30号文件规定的每人300元标准收取。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各部门、各单位正、副高级材料同时上报,上报前对申报时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发现提供假证件、论文(著)、业绩成果等,一律不予受理。

(二)各基层单位要重视推荐工作,完善推荐办法。推荐过程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三)附表2-4请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www.hljjs.gov.cn下载。

(四)报送材料地点:银河大酒店2006房间(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252号)。

联系人:富光远、薛凤莲

联系电话:0451-53637345、13613673471

附件:1.各市(地)、省直有关部门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表

2.申报材料目录

3.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4.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附件下载(1).docx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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