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8]163号)规定,为适应我省工法评审工作的需要,决定进一步完善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请各市、广德、宿松县及有关企业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省级工法评审专家。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10年以上施工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项目负责人,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工法。
(二)年龄不超过70岁,能熟练使用网络信息平台,能按时参加我省组织省级工法评审工作。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优先选任。
二、推荐要求
请各市及注册地在我省的中央施工企业按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并将《省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1)、《省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推荐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11月5日。
联系人:刘淑敏
电话:0551-62878526
通讯地址:合肥市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2楼1209室
邮编:230091
2018年10月20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