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的通知》(黑建安【2004】45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要点>的通知》(黑建安【2005】2号)、《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的通知》(黑建审批【2018】1号)规定,我局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建局网站(http://www.qqhrjs.gov.cn)予以公示。
本次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1日。对审查通过企业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未通过审查的企业请于公示期结束后到齐齐哈尔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取回申报材料。
联系地址: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125办公室
邮编:161000
电话:0452-2799735
附件:《2018年第2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2018年第2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内容 | 审查意见 | |||
1 | 齐齐哈尔市铜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始 | 合格 | |||
2 | 齐齐哈尔广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始 | 合格 | |||
3 | 齐齐哈尔市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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