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设〔2018〕253号
关于恢复受理部分勘察设计企业业务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规范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管理,保障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市住建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受理部分未落实质量检查、施工图质量考评等整改要求企业的业务。文件下发后,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严格落实了处理决定。
截至目前,已有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认识到检查和整改工作的严肃性,企业法定代表人接受了市住建局约谈,并认真梳理了在苏承接项目情况,提交了内部质量管控整改报告。
鉴于上述相关企业整改及时、措施到位,经研究,决定恢复受理其在苏勘察设计业务,请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协助落实。对于其他尚未整改的企业,仍然执行暂停受理设计业务的决定,待其按要求补报整改材料并经市住建局审核认可后,方可恢复受理其相关业务。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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