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0-29 14:18:54

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委属相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1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有效净化建筑市场环境,维护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18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管理目标责任状》,检查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和委属各相关单位要对各自监管的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履行相关监管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于11月15日前将排查情况报告书面上报市城建委,作为年底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要加强本地区、本单位监管建设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全市工程项目市场行为排查制度,通过逐一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排查工程项目是否有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行为,注册执业人员是否依法执业,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岗履职情况,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劳务用工管理情况,是否配备劳资专管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月进行工资核对支付,施工、监理企业是否按要求在市城建委网上办理信息采集登记,各方主体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市场行为。通过排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情况,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市场台账,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季度末将排查台账和总结一并上报市城建委,市城建委将组织对上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通报。

本次排查工作的台账和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城建委。

三、要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按照各自监管工程项目范围,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违规行为认定细则及处罚流程的通知》(呼质监发[2016]26号)对各自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于11月30日前将情况报告书面上报市城建委。

今后,此类执法检查情况要每半年一次书面报告市城建委。

四、市建筑业企业管理站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参建的建筑业企业及执业人员进行排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对企业及执业人员是否落实相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检查中发现企业及执业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各旗县区、开发区住建局和市劳务站要对各自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情况排查,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四制一金”情况,督促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落实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各项制度,建立情况台账;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堵塞交通、拥堵政府机构等行为的企业一律上报列入市城乡建设领域“黑名单”和“呼和浩特信用黑名单”。

六、市城建委将择期组织对全市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旗县区住建局落实《2018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管理目标责任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此次检查、考核情况,将通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同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特此通知

2018年10月2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