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报送“已通过现场评审、未进行 表彰的文明工地”竣工证明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8-10-30 13:58:30

各相关企业:

按照天津市建设管理部门关于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不竣工不予表彰的要求,天津市建筑工程行业协会现已开始进行2018年度文明工地表彰的前期的准备工作。请各相关企业汇总本企业参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并通过当年评审验收,现已竣工未进行表彰的项目工程名单,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报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部。参评2018年度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现已竣工的项目,可提交竣工证明(如通过验评,予以表彰,未获通过则不予表彰)。

提交材料:

1.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监制的《竣工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建设表2-1,2-2)五方责任主体盖章。

2.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包括:中标人员、单体工程列表、施工项目部成员岗位情况)

3.项目经理如有变更,请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4.提供名单时需注明参评年度,中标工程名称的字数超过24个字的缩写至24个字以内。盖企业公章。

附件: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信息核查反馈表

联系人:周建祥

工程部电话:24384591、23539796

2018年10月29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