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18〕14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山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抓好学习宣贯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进行认真学习,开展教育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组织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宣贯和学习,并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二、要强化检查考核工作。把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情况作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标准化示范企业和项目创建等方面支持,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曝光。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执行情况的督查。
三、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把深入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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