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消安委《关于做好2018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的通知》(惠市消安﹝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消防宣传“四个一”活动,并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附件:惠市消安﹝2018﹞9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惠市规建函〔2018〕1902号.pdf
附件2:惠市规建函〔2018〕1902号.doc
附件3:惠市消安[2018]9号关于做好2018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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