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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邵阳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0-31 11:03:15

邵建发〔2018〕123号

关于开展邵阳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邵阳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智慧住建”发展规划(2018-2020)》(湘建〔2018〕4号)、《2018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攻坚战方案》(湘建建〔2018〕100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现就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慧工地”是围绕施工过程管理,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和参建各方行为信息进行采集,整合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运行监控、远程视频监控、施工环境监测等数据信息,构建覆盖主管部门、企业、施工现场多方联动的可视化工程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商砼企业要纳入统一建设,自主使用,自行管理。

二、市“智慧工地”指挥中心与各县(市)区、各企业监控室及施工现场控制室实现网络对接,根据各自权限登录,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主要设备的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借助实时查看、信息交互、拍照存档、发送指令等功能实现工地情况的实施动态掌控。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智慧工地”建设列入工程开工安全条件进行审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并作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的条件。

四、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监管系统的安装、运行工作,及时将本辖区所有新建及在建项目录入监督服务平台。

五、市级智慧工地指挥中心在2018年10月底前运行。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市本级5000平方米以上在建项目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互联网接入。

六、2019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辖区内智慧工地的建设工作。各地要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宣贯工作,确保各相关责任主体透彻了解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形成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平台、企业申报平台、施工现场监控点的三级联网,实现监控系统、诚信体系系统、项目公开系统的资源共享。

七、对各县(市)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指标

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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