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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应急办做好2018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1921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8-11-01 09:36:24

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应急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惠应急办〔2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深度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确保第一阶段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改进落实,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完善排查整改台账。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相关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内容(附件2、3、4)请于12月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联系人:谷庆森,电话:2117637,邮箱:jgk111@126.com)。

附件:惠应急办〔2018〕21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惠市规建函〔2018〕1921号.pdf

附件2:惠市规建函〔2018〕1921号.doc

附件3:惠州市应急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惠应急办〔2018〕21号).doc

附件4:惠州市应急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惠应急办〔2018〕21号).pdf

附件5:附件1: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传〔2018〕25号).pdf

附件6:附件2(新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各县、区填写).xls

附件7:附件3(新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汇总表(各有关单位填写).xls

附件8:附件4(新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登记表(各县、区及各有关单位填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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