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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申报2018年株洲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01 13:55:35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株洲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更好更快发展,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课题应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发展和建筑节能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能源综合利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以及绿色建材应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从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相关的科研院所、高校,以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申报项目应没有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项目当年未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4、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逾期未结题的此类课题。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

2、需要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和电子版。

四、申报批复程序

1、申报单位应在2018年11月30日前将课题申报资料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2、市住建局将对申报课题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对满足申报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将给予立项。

3、课题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市住建局签订课题委托合同书,明确研究课题任务和考核内容。

五、实施管理

市住建局对立项课题进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课题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展慢,研究成效不理想的项目予以警告,严重的取消立项,收回已拨付的研究经费。

六、课题验收

课题研究周期为6个月,市住建局将于2019年5月底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进行验收,申请验收单位应提供项目研究报告及相关的其他研究成果。

课题验收以委托合同明确的研究课题任务和考核内容为基本依据,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以申请三个月的延期,延期后验收仍未通过的,取消立项,收回已拨付的研究经费,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新项目申请。

联系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邱艳

联系地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03

联系电话:0731-28686008

电子邮箱:281130736@qq.com。

附件:株洲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研究课题申报书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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