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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2018-11-02 09:40:17

陕建发〔2018〕34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575号),我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推行告知承诺制,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行范围

2018年11月1日起,在陕西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企业自行在住建部网站查询下载jsb.justonetech.com,具体路径为:首页-办事大厅-办理指南),以告知承诺方式提出资质申请,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电子签名。

(二)材料受理。申请人在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完成填报后,将系统生成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限告知承诺方式)和数据包一并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相关文件并上传系统申报材料。

(三)接受核查。住房城乡建设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6个月内,申请企业接受申报资质所涉及的全部工程业绩实地核查,特别是承诺企业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检查。

三、具体要求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市(区)、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站在“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高度,认清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搞好舆论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树立守信经营理念。全省建筑业企业要严格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根据企业现有实力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是及时做好意见反馈。各市(区)、直管县和申请企业结合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及时反馈申请材料、系统申报等方面的问题,省级层面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修改完善,不能解决的梳理汇总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江西等4省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57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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