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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度余姚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告

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2018-11-02 11:54:04

各有关工业企业:

根据《余姚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规定和《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广大企业追求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卓越绩效企业标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遵循公开、自愿原则。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范围

(一)“市长质量奖”申报对象为全市工业企业;

(二)非紧密型工业企业集团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条件

各工业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及其以上;

(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先进,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品牌创建以及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与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三位,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四)已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有关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商会)推荐。

四、申报时间

根据自愿申报原则,本局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1日受理企业申报。联系人: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赵志青;联系电话:62511869。

五、申报材料

(一)《余姚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可在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栏下载)

(二)组织概述:依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实施指南》、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进行企业概述;

(三)自我评价:依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实施指南》、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作出自我评价。

附件:2018年市长质量奖申请表.doc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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