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实施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涉能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7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能耗数据评价与能源预警体系,加强对高能耗行业的能源管控,市节能办联合市住建委起草了《关于实施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在期限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或寄送市住建委。
征求意见时间:11月1日至11月8日;
联系人:施艳,89180585,kjc1606@163.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科技处。
附件:《关于实施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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