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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江建函【2018】2026)

来源: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05 11:21:21

蓬江区、新会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江门市新会区建荣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含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

二、检查范围

2017年6月—2018年6月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具体抽检项目详见《2018年江门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表》(附件1),抽检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均为受检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超资格范围审查等违规行为。

(三)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光纤到户、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四)相关部门的批文是否完备。

(五)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

四、检查流程

(一)材料上报阶段(11月14日前)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按要求(详见附件2)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市勘察设计协会。

检查开始后概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因报送资料不齐全、不正确,影响检查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材料检查阶段(11月19日-11月30日)

我局组织检查组对抽检项目进行检查。

(三)反馈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被检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回复,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回复意见的单位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四)结果通报阶段

公布检查结果,对问题较多的企业约谈单位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按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要求

(一)请蓬江区、新会区住建局督促属地施工图审查机构按时报送材料。

(二)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检查,按时按质报送材料,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三)检查方式采取集中查阅勘察设计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到工程现场或受检单位进行核查。

(四)具体检查工作实施由我局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协办。

附件:1.2018年江门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表

2.受检项目报送材料清单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日

江门市市住建局: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3831678,邮箱:jmsjkjk@126.com;

江门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张玫,联系电话:3566823,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59号首层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公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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