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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开封建设信息网 2018-11-06 11:55:18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当前安全形势严峻,为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11月3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情况。

(三)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施工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防护和电梯井防护、临边防护设施配备情况,高大模板支撑、塔吊、施工升降机、施工机具配备及使用情况,危大工程方案编审批、实施及验收情况,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等检查验收情况,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临时用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

(五)监理单位总监在岗履职情况;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包括对施工单位(总承包、专业分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情况;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验收手续的核查情况;对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程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以及有关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各房屋建筑施工工地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七)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八)扬尘治理“6个百分之百”达标情况。

三、排查方式

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11月3日至2018年11月20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20日)

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要对照此次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将隐患清单、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效果、责任人等形成书面正式整改报告,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安监站。各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将整改报告报所在县房屋建筑安全监督部门。

(三)综合督导检查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3月10日)

综合督导检查将依据各参建单位所上报的自查整改报告,住建局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实体工程、现场资料进行抽查。重点对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和高空坠落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环节进行检查。

对于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所查出的违规问题、事故隐患逐一对照整改,检查组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在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较差的单位,将依规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有关单位针对自身实际和前三阶段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保障机制、重大危险源控制、重大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不足进行整改、补充、完善,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19年2月27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科(kfzjjgck@163.com)。

四、加强组织,提高意识

(一)为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宜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王培一为副组长、局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加强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各自排查方案。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总监及有关人员必须参与检查,并协助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三)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把此次排查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由一把手亲自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对企业超生产能力、超工作强度、超定员生产的;对于有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对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对未履行或者部分未履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工程项目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对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坚决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五)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通知做好辖区内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原则,切实的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迅速组织开展此次房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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