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建质安〔2018〕50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扬尘防控应急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市安监站:
受北方污染扩散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共同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将转差。为切实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努力减轻污染影响,有效保障“进博会”期间的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就加强建设工地扬尘防控提出如下应急措施。
一、即日起,凡露天拆除、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开挖作业、施工后期如小区配套市政、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等存在工地门口冲洗保洁不到位、围挡不完整、喷淋湿法作业不到位情况的,以及在各地巡查中发现扬尘防控措施没有认真落实的工程,必须停工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扬尘控制检查标准,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同时,要加大日常扬尘防控措施的常态化管理力度,确保扬尘污染治理到位。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巡查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拒不停工以及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设工地,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令停工、实施上限处罚,并采用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