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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桂建管〔2018〕77号)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1-07 11:55:47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开发建设了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区实名制平台”),现就试运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实名制平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实现三个方面的对接:一是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实名制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作为上报全国实名制平台数据的唯一接口;二是实现与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对接,实时获取在建项目信息,并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检查的基础信息平台,检查结果适时纳入诚信管理;三是与银行工资代发系统对接,实现建筑农民工“一人一卡、全区通用”和“干活有数据、用工有实据、讨薪有依据”的目标。我厅已经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区实名制平台的建设运营单位。

二、试运行准备工作

(一)登录地址。全区实名制平台的登录方式是:点击“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行业版)—在线服务—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登录。

(二)登陆方式。

⒈行业主管部门登陆方式:与登陆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方式一致。

⒉施工企业登陆方式:与登陆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方式一致。尚未录入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企业,要先录入全区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⒊农民工登陆方式:一是进入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登录,按提示操作;二是微信端登陆,关注公众号“桂建宝”,进入“用户中心”按提示操作。

(三)操作说明。企业及个人登陆全区实名制平台后,可以点击页面的“系统帮助”按钮并下载《用户操作说明书》。

(四)与各市、各企业原有平台的关系。为实现与全国实名制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将建筑农民工从业基本信息、现场考勤数据,通过符合全国统一数据标准要求的实名制考勤设备直接推送到全区实名制平台;拟发工资数据在全区实名制平台上生成,经确认后推送给银行,银行代发工资数据再推送给全区实名制平台。各市、各企业原有信息管理平台的,可通过全区实名制平台获取本辖区、本企业的有关数据。为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平台安全性,建筑农民工从业基本信息、现场考勤数据不允许先推送到企业原有平台后再推送到全区实名制平台,否则全区实名制平台将拒绝接收。

三、工作要求

(一)试运行时间。全区实名制平台从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

(二)试运行项目。

⒈2018年11月1日起新开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⒉2018年11月1日前已经开工并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调度项目库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⒊鼓励施工企业扩大试点范围。

(三)上传数据要求。

⒈从2018年11月1日起,每个试点项目的建筑农民工实名制数据应上传至全区实名制平台。

⒉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止,每个试点项目至少有2次银行代发工资数据,并上传至全区实名制平台。

⒊从2018年12月1日起,每个试点项目的考勤数据应实现实时常态化上传。

(四)考勤设备改造及安装要求。本通知下发后,新开工的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全国统一数据标准的考勤设备,并具备上传全区实名制平台的条件;本通知下发前已安装但不符合全国统一数据标准的考勤设备,应当进行改造并具备上传全区实名制平台的条件。全区实名制平台将提供标准的开放接口,由各企业自行接入。

(五)工作联系人及培训计划。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管科负责人是全区实名制平台试运行工作负责人。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将建立工作微信群,向各市征集培训需要,明确培训计划,并在11月9日前完成对各市的业务培训。

(六)试运行信息反馈。全区实名制平台试运行期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及建设运营单位,以便尽快组织优化。

(七)技术支持方式。

⒈咨询电话:可以拨打热线电话400-8855-638。

⒉在线咨询:可以添加联系客服QQ2088560388、3393965300。

⒊平台解答:可以在全区实名制平台反馈留言。

⒋邮箱解答:可以将问题描述发送至电子邮箱:gjbservice1@caih.com、gjbservice2@caih.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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