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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筑业企业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08 14:18:55

六盘水住建通〔2018〕410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电〔2018〕4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筑业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建建字〔2018〕744号)等文件精神,抓好我市当前建筑业产值统计监测工作,抓紧时间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第四季度建筑业产值增速回升,完成年度建筑业产值目标,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筑业企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一对一”服务建筑业企业活动,了解建筑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占有率、工程项目等真实情况,找准突出同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切实服务帮扶企业,全力以赴做好第四季度建筑业产值统计监测工作,确保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并谋划好2019年建筑业工作,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服务范围。主要针对注册地在我市的总承包一级、二级建筑业企业作为“一对一”主要服务对象,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总承包三级企业纳入服务范围。

(二)服务时间。重点安排在2018年11月、12月、2019年1月,为期三个月,视工作情况及效果延续到下一年度。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勇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正海担任副组长,建筑管理科、建设发展科、法规科、质安科、政务服务科、工程管理处等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建筑管理科,具体负责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统筹工作。各县(市、区、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相关科室要全力以赴,统一按照《六盘水市建筑业“一对一”服务企业工作分解表》(详见附件1)推进服务工作。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工程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主动对接相应主管部门,纳入服务范围。

(二)多措并举,加大服务力度。一是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了解“一对一”服务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困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二是对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我市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一级、二级等资质。三是对本地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的,在人员、业绩方面大力推行承诺制,切实提高本地建筑业企业资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四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检测、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在国家招标范围以外和规模标准以下的,优先选择本地建筑业企业承建。对与我市企业联合承接项目的央企及市外建筑业企业,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给予支持,可以从企业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在人才引进和专项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与企业一定的补贴。五是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参与项目招投标时承诺使用我市贫困劳动力,享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工程施工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黔建建通〔2018〕33号)中招投标有关加分政策,提高企业中标机率。六是积极协调相关金融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业企业及相关建设单位信贷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尽力为企业项目解决资金困难等问题。

(三)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通过专题授课、业务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建筑业产值统计、企业资质晋升、项目招投标、劳务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讲和品牌创建、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企业,帮助企业排查隐患、规范技术标准,优化管理。通过上门指导服务,主动与上级部沟通争取,帮助企业做好建筑业产值统计、企业资质晋升等工作。

(四)加强监管,强化风险防控。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停工项目,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新签合同项目台账,进行重点监控和指导,确保社会稳定。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及时兑现,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带来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可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注重工作实效。各县(市、特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以完成年度目标为导向,做好服务工作,确保目标按期完成。同时,“一对一”服务工作不但注重过程,更注重实效,对于马上能予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对于存在一定难度的因难和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逐步予以解决,对于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各经济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主动配合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专人,落实信息上报。各县(市、特区、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调度,分别于11月15日、12月7日按要求督促统筹上报《2018年全市“一对一”服务企业第四季度建筑业产值月调度表》(附件2)、《2018年全市“一对一”服务企业停工或未开工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3)、《2018年第四季度建筑业产值月调度表》(附件4)和本地上个月完成建筑业相关情况(联系人:杨涛、宋志丹;联系电话8322924;电子邮箱:194603767@qq.com)。

(三)认真总结,强化长效服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针对“一对一”服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的成效和不足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问题和差距,以问题为导向,就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出谋划策,采取强有力措施,形成合力,促进本地企业做强做大做精,保持建筑业持续有效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1.六盘水住建通〔2018〕410号附件1.xls

2.六盘水住建通〔2018〕410号附件2.xls

3.六盘水住建通〔2018〕410号附件3.xls

4.六盘水住建通〔2018〕410号附件4.xls

2018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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