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近年来,有部分施工企业尚未退回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办理退回手续时请带着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据(收据上注明企业的帐户及退还金额,收据需出示两张,一张注明保证金金额,一张注明相应利息)到廊坊市建设局财务室退回,未退清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2316852。
附件:投标保证金未退还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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