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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8-11-09 12:00:31

湛建管〔2018〕261号

本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按《转发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湛建管〔2018〕219号)要求开展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建筑业企业,从即日起企业提交纸质核查资料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企业主要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社保承诺函。按原要求提交材料且尚未通过核查的企业,须按本通知要求调整相关核查材料。

二、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期限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

附件:《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2534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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