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粤安〔2016〕14号)的规定,我局制定了《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2.房屋市政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样式)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22981323、229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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