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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现场核对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1-16 09:52:09

鄂建函〔2018〕1237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反馈整改意见要求,推进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全部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现场核对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建城市函〔2018〕278号,以下简称《通知》),定于11月底之前,组成6个检查组对16个省(区、市)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现将《通知》转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具体抓,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全力进行准备,确保城市桥梁核查工作不出问题。
二、认真准备核查材料。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除认真准备2015年本地上报的城市危桥加固改造情况汇报材料外,还要准备每座城市危桥的检测报告、加固有关台账以及开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处置措施)等相关材料,并于2018年11月21日前报省住建厅城建处(城市危桥由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统一由本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三、做好现场踏勘检查工作。各地要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所有城市桥梁的标识标牌,特别是城市危桥的标识标牌,设置限重、限高、限速标识牌和城市桥梁名称牌(桥梁的名称、长度、宽度、结构、承载能力、开工竣工时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管养单位等)。采取封闭措施的要有封闭桩或栏,确保封得死,采取限载措施的要设置限高栏等,确保限得住。
四、完善城市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各地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时填报城市桥梁管理信息,完善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联系人:省住建厅城建处李罡
联系电话:027-68873406
邮箱:826360621@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现场核对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通知.doc
2.湖北省城市危桥加固改造情况统计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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