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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1-16 09:52:10

鄂建办〔2018〕37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巩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成果,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有效压降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定于从11月19日起对全省部分地区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地区和督查方式
(一)督查地区。本次督查地区包括:武汉、荆州、恩施、潜江、十堰、襄阳、天门、黄石、黄冈、咸宁。
(二)督查方式。选取受检地区下辖2个县(市区),各随机抽查4个工程项目的扬尘防治情况和1个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天门、潜江各随机抽查4个工程项目的扬尘防治情况和2个工程项目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二、主要督查内容
(一)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住建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贯彻落实《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工作方案》(鄂建办〔2018〕92号)情况,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六化”措施落实情况。
(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督查住建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8〕95号)文件要求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登记和“一体化”管理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督查时间。11月19日-25日,具体出发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分组安排。督查分3个组,每组组长1名,检查专家2名,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督查十堰、襄阳、天门。
组 长:周 伟 省质安总站副站长
成 员:曹天书(联络员,电话:18627779311)、杨厚元(起重设备专家,电话:18971552935)。
第二组:督查黄石、黄冈、咸宁。
组 长:汪仁平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成 员:陆亚飞(联络员,电话:15871864760)、蒋勇(起重设备专家,电话:18071112839)、戴顺义(扬尘防治专家,电话:13871525851)。
第三组:督查荆州、恩施、潜江。
组 长:李东辉 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成 员:郭 陆(联络员,电话:18602762266)、张颖(起重设备专家,电话:13697329197)。
武汉市的具体督查时间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受检地区应填写《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备查,并提供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等内容。
(二)各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当地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三)督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轻车简从、突出实效。

附件:1.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doc
2.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检查表.doc
3.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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