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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加强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11-16 14:41:54

济建质安站字〔2018〕24号

市站各科室、各县区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我市建筑工地即将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为进一步强化冬期施工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效果,坚决遏制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冬期施工期间,各工程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济南市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技术导则》(济建质安监字〔2014〕23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工地实际进度及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方案,严格方案审查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二、冬期施工期间,应特别加强对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

(一)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一是对钢筋(钢结构焊接)、钢筋套筒灌浆、外墙保温、防水等关键工序,施工环境温度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二是要认真做好对预拌混凝土(砂浆)施工过程的测温、保温和施工完成后的养护工作,严防受冻;三是严格按规定留置钢筋套筒灌浆、预拌混凝土(砂浆)试件,尤其加强预制构件现浇节点部位混凝土试件的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各项施工过程检查验收程序及标准,凡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二)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大型设备、深基坑及高处作业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风和防倒塌能力;二是严格审查深基坑工程、隧道暗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情况,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和基坑周边的防护检查,严格按规定实施监督抽测和施工检验,杜绝坍塌事故;三是重点做好防火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严防活动板房、模壳、保温、防水材料等火灾隐患,对防火性能不达标的材料一律清退出施工现场;四是加强对电焊等易引发火灾的动火作业管理,严格审批、旁站制度,凡动火区域消防器材必须配备到位,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加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严禁施工现场违章动用明火,全面检查现场各类消防器械的配备情况,加强施工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使用及生活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器材配备,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齐全;宿舍内严禁使用劣质取暖设施,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五是要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关防冻、防滑装备和设施,大风、降雪、严寒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室外作业,保障其人身安全。

(三)严格落实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和《济南市2017-2018年秋冬季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确保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济南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图集》要求落实现场各项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措施,完善相关设施建设;三是严格贯彻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时应立即落实相关要求,杜绝扬尘污染。

三、冬期施工期间,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及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落实冬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及扬尘治理措施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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