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在全市建筑行业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来源:威海建筑业网 2018-11-21 14:14:23

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现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建筑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环节

(一)宣传摸排做到五个“100%”。一是督促所有在建项目100%悬挂专项斗争标语横幅(可参考附件1);二是要求所有在建项目100%张贴《建筑市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主要表现形式》(附件2);三是实现所有在建项目走访100%,已开工项目做到一年内走访不少于两次,新开工项目做到开工后一个月内走访;四是确保所有在建项目100%发放填写《威海市建筑市场(现场)排查工作自查表》(附件3),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留存;五是保证所有在建项目100%建立摸排台账,详细记录专项斗争宣传情况、走访情况、调查问卷情况、线索收集受理及移交情况、信用惩戒情况等。

(二)受理移交做到两个“及时”。一是及时接收、受理通过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走访、调查问卷等多种渠道摸排的建筑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安排专人对线索内容进行整理,整理工作应在当日完成。二是及时移交排查发现或收到的所有问题线索,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同级公安机关,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时上报市建管处,确保件件有着落。移交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监管机制形成一个“闭环”。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将查实和处理完毕的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信息,及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记录,有效发挥信用体系的惩戒作用。对建筑行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司法部门认定负有刑事责任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策划组织者,对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企业,以及被人社部门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限制进入建筑市场,限制参与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领导,全面履行监管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线索有人查有人管、及时办。要切实推进建筑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狠抓监管效能,研究出台符合实际、管用管长的措施和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传导压力,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有部署有督导有落实见成效。要加快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五个“100%”、两个“及时”和一个“闭环”工作,于2018年12月20日前建立所有在建项目摸排台账。市建管处将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联系人:吕同耀,于雯,联系电话:5231057,5286750

联系邮箱:whszjjjgc@wh.shandong.cn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参考)

2.建筑市场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主要表现形式

3.威海市建筑市场(现场)排查工作自查表

威建管字2018-52号附件.doc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8多11月20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