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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18年11月份第二批“三类人员”结果的公告(第107号)

来源:山西省建设厅 2018-11-26 17:17:40

晋建审许公告字〔2018〕107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富飞等37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李克明等65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曹敏等4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孟春艳等18人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2-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3-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1-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附件4-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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