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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南通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11-27 15:42:57

通建安监〔2018〕42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陆志鹏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安全监管,守牢安全底线,结合城建工程“百日攻坚”,迅速在全市各个工地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182号)和《关于印发〈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473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建筑施工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清当前市区在建及新开工的重大工程越来越多、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这一实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在市区范围内形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和工作习惯,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二)检查内容

1.企业方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标准化、安全投入、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情况等。

2.项目方面。一是市场行为:项目招投标、分包发包等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二是安全行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应急管理、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等是否到位。三是实体管控:动火、高空、吊装、临时用电等重点危险作业,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作业等是否可控。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23日前)。各施工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项目及人员。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11月24日至12月20日)。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认真对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自查检查表》,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检查表一式三份,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2月10日)。我站将结合实际,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对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改等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大对非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2月11日至2月底)。各企业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百日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百日大检查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的,我站将严肃查处,责令重新补课;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提高百日大检查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领导。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成立以徐武钧站长为组长,各分管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百日大检查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加大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大检查进行宣传报道,动员从业人员人人参与。

(三)强化执法检查。我站将加检查执法力度,凡是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督促整改到位,确保百日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同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和项目部要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完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安防工程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管控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有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请各企业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2018年12月20日前将百日大检查自查检查表,2019年2月23日前将百日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310室。

附表: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自查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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