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切实做好全省机构改革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11-28 14:18:04

各市州政府、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省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机构挂牌、人员转隶、制定“三定”方案等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局面,是当前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影响深远,责任重大。王建军书记在全省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上提出“涉及职能调整的要抓紧调整到位,在相关职责没有调整到位之前,有关部门要按原有职责做好工作。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不能等,也不能停,要无缝对接,决不能发生因衔接不及时、对接不顺畅影响工作的问题”要求。刘宁省长在省政府党组会议上提出“始终保持忧患意识、认真对标自查补齐短板、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王建军书记、刘宁省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部署要求,全力抓好机构改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学习贯彻王建军书记、刘宁省长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11·19”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传达学习和部署安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和水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意见,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严防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涉及部门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的单位在工作职责调整到位之前,仍按原职责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部门,始终绷紧神经,认真履行职责,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真正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找准工作短板,强化风险管控,坚决落实好机构改革期间的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空档、不松劲、不出事。凡是因失职渎职而发生恶性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把握特点规律,加强分析研判,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进入冬季,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煤炭、水泥、钢铁等企业受市场影响,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加之,当前机构改革、年终考核等因素相互叠加,安全生产工作容易出现断档。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冬季和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办下发安全生产各项《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煤矿要对高瓦斯、存在水害威胁、系统复杂等煤矿开展“体检”会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道路交通要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老旧大型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危化品要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油气管道要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高后果区域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烟花爆竹要加强旺季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消防方面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病库”、头顶库、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治理,铁路、民航、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燃气、电力供暖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三、深入检查督查,广泛宣传警示,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前省委、省政府开展的“收好关、开好局”活动,在巩固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针对性的制定行之有效防范措施。对性质恶劣、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加大督办力度,严格追究责任。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