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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2137号

来源: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8-11-29 10:20:51

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许函2534号),对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进行了调整,现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局已下发的《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工作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1605号),一并做出调整通知如下:

一、我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从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统一由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受理,各县区不再受理各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核工作,信息核查期限延长至2019年11月15日,我局将重新安排企业报送核查资料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如企业资料已准备齐全的也可提前送审。

已提交到各县区核查的资料而县区还未审核的企业,应把资料重新提交到我局建管科,经县、区核查通过的企业不需要再核查。

二、惠市规建函〔2018〕1605号文的附件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也按文件精神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件2。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文件要求,涉及现场管理人员的信息及资料不需要提供核查。

联系电话:2117621、2117620、2117637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许函2534号)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惠市规建函[2018]2137号).pdf

附件2: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附件3:粤建许函〔2018〕253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4: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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