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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通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12-05 15:02:10

通建安监〔2018〕44号

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项目部: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为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系统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通建组宣〔2018〕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市区建筑工地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打击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障人民根本利益,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有利于提升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各单位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结合单位和工地项目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整合各项资源的,认真组织开展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建筑施工领域凝聚共识、弘扬正气,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全面压制,保障建筑工地单位和工人职工权益,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二、广泛宣传布置,严格责任落实

各单位各项目要利用安全教育、各类例会、班前喊话等各种措施,通过口头宣传、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工人进行宣传,每个建筑工地须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格式见附件1)。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分别为项目和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

三、畅通举报渠道,深挖排查线索。

各单位各项目要组织全员参与,重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煽动工人闹事、非法诱骗集资、强行包揽施工、违规上访集访、为黑恶行为充当“保护伞”等方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举报反映渠道,明确本单位本项目专项斗争工作联系人,及时全面收集线索,认真填报《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月报表》(附件2)。本地施工企业将所有项目收集反映的信息统一汇总后报我站,外地企业项目由项目部直接报送我站,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前。

此外,各单位和各项目还可以通过我站24小时值班电话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反映,电话号码:18505138189。

我站将对各单位各项目报送的涉黑涉恶问题举报线索认真核查仔细树理,及时通报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我站将各单位各项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不力、发现线索不处理不报告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项目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附件2、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月报表

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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