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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梧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的通知(梧建〔2018〕452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2-08 09:26:04

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及《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272号)文件精神,加强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我委组织编制了《梧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该导则已通过市人民政府批复(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梧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的批复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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