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订立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以下简称《范本》),现予以发布。
自发文之日起,台州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应按照该《范本》的相关条款签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反映。
附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专用条款台州示范文本》.doc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