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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株洲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8-12-13 14:51:29

株建监管字〔2018〕68号

关于印发《株洲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处属各科室,各相关单位:

现将《株洲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2018年12月11日

株洲市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针对冬春季节生产生活领域用火用电较多,人流、物流交通流较为集中的特点,巩固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效果,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处决定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过深入排查建筑工地临时用房防火、在建工程防火安全情况,进一步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广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做好建筑工地消防救援应急准备,维护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处成立火灾防控领导小组,由处长任组长,分管副处长陈玉晃任副组长,监督科、技术科、法制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市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市质安监督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

三、整治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是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体系的建立情况,工地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

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完好情况,氧气、乙炔和油漆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管理情况,安全网的阻燃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中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是否按规定落实。

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作业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等。

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工地临时用房的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

五是检查外保温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保温和装饰施工工种交叉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

六是检查办公及生活场所消防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食堂燃气瓶是否有标识,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管控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临时用房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安装情况;电瓶车充电是否违规在宿舍内或楼道上充电。

七是检查工地消防栓的管理使用情况。高层建筑消防给水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连接不牢固、应设置消防栓的区域未设置消防栓或者消防栓设置不合理、消防栓无水或喷射流量过小等导致使用时不能起到应有作用的问题。

四、工作时间及阶段安排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9年“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及自查阶段。组织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确保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各有关建筑行业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并及时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两会”结束,我处将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和四季度督查全面组织开展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在2019年“两会”期间组织“回头看”复查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冬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力整治火灾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事故控制为首要目标,扎扎实实抓好消防安全,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治工作转化成日常工作常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剖析我市建筑工地的安全防火形势,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工地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亡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利用现场安全培训教育会、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及时曝光工地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动员每一个参建人员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形成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

(三)严格监管,落实责任。各地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监督责任,采取巡检、督办等措施,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检查工作,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对责任单位消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且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地及监督科室请于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8689271。

株洲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自查自纠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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