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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2-13 14:56:03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经对近期9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在公示期间内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系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补正上传”中原件扫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51868221(丁建敏)、51868206(葛炜娟)

附件:2018年首次第40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公示名单.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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