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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9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2-14 10:01:35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为贯彻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经研究,开展2019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类型及条件

(一)建筑节能示范

1.农村建筑能效提升示范

推荐条件:统一规划,农户自建或集体建设的未采取节能措施的三层以下住房,改造户数达到80%以上;已制定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且一年内能完成,改造后相对节能率达到50%以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已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或已经进行了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优先考虑。

2.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推荐条件:有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等许可文件,居住建筑规模不低于5000平方米,公共建筑规模不低于3000平方米;已编制完成施工图设计和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节能指标、建筑气密层布置图、关键节点详图、节能计算书、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等内容;其中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设计相关指标、参数达到《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二)绿色建筑示范

1.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镇)

推荐条件:示范城区为县级及以上政府设立的城市新区。示范城区应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市政、能源、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批复。示范城区起步区(先导区)不小于3平方公里,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年内,开工建设二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20万平方米,三星级绿色建筑不少于3万平方米。

示范镇条件,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已编制完成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中包括绿色生态有关内容;镇区规划面积不少于2平方公里,2年内新开工绿色建筑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15万平方米,其中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少于2个,或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美丽宜居小镇和特色小镇等优先考虑。

2.绿色智慧住区示范

推荐条件:住区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2016年以后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配套设施齐全;申报单位有独立开发智慧住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能力或有明确且具备实力的技术支撑单位;已完成智慧住区建设设计方案,建设标准达到《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合格以上要求。

3.绿色智慧建造示范

推荐条件:在建民用建筑或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绿色施工;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工程合同造价1亿元以上,施工工期10个月以上;充分利用bim、大数据、物联网、远程监控等技术,建有智慧建造集成管理平台,实现现场人员、安全生产、噪声扬尘、工程质量、进场材料实时感知监控及预报预警等功能。使用建造全过程BIM应用的项目优先考虑。

4.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市(县、区)

推荐条件:具备较好工作基础和发展条件,出台了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政策,编制完成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有一定规模的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材或骨料的生产企业,现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45%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装配式建筑示范

1.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县、区)

推荐条件:除满足《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以下条件:对新建棚户区安置住房及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工程,制定落实装配式建筑推广政策;住宅建筑全面应用预制楼梯、叠合楼板等部品、部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条件意见书等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比例;示范区域为城区范围,2019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设区市不低于25%,县(市、区)不低于15%;到2020年,比例分别达到30%、20%以上。

2.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推荐条件:符合建设工程管理程序,采用BIM技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综合技术指标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7/T5127-2018)一星级及以上要求;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建筑组团、住宅小区等项目面积不低于50000平方米。木结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2019年开工建设,原则上2年内完工。采用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的项目优先考虑。

3.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体验式教育基地

推荐条件:由具备相应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育培训机构或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建设运营管理主体,由设区市住建部门作为监督指导和政策保障主体,按照“政府引导支持、多方参与建设、市场方式运营”原则运营管理。试点基地长期用地保障不少于2500平方米,体验设施设备配套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专职教育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推进路径、时间计划、实施责任,落实各项建设保障条件。实训体验内容应涵盖建筑施工安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配备实景体验区、多媒体培训室,鼓励增加VR、AR虚拟体验设施,最迟于2019年8月31日前建成验收并投入运营。设区市住建部门要出台发展体验式教育配套制度,督促指导辖区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逐步通过市场化原则接受体验式教育,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

(四)其他

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已经分批评审公布,本次不再申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按照各市年度改造计划,上报项目备案。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示范市、县(市、区)、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申报,并编制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其他示范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申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评审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正式公布。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类示范的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大纲(见附件)要求编制本市年度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并于12月21日前,将正式申报(推荐)文件及实施方案一式两份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它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A4纸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并发送。相关申报书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www.sdjs.gov.cn)。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磊,颜承宇,0531-87087011;电子邮箱,wanglei@shandong.cn

体验基地示范联系人:曹延东,王凤祺0531-87080852;电子邮箱,zlaqc@shandong.cn

附件:

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

2019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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