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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8-12-17 11:25:46

为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建设,落实《2018年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18〕1号)要求,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推行中水回用技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取得建设用地项目中,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二、建筑中水设施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建筑中水设施设计和建设,不得弄虚作假。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王慧景;联系电话:028-61889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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