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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项目的公示(2018年第二批)

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12-19 14:59:31

根据宜市财规〔2016〕8号文规定,经我委审核,现将符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条件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0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项目的合规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至市住建委机关纪委,电话:0717-6446546。

三、宜昌市建筑节能推广中心

地址:宜昌市四新路41号,电话:0717-6908497,邮政编码443000。

附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项目表(2018年第二批).docx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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