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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局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8-12-19 15:19:34

枣住建工字〔2018〕55号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做好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8〕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检查

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请按照鲁建建管函〔2018〕27号通知要求,结合《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枣人社明电〔2018〕7号)和枣庄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排查、检查方案,充实人员、力量,对属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逐个摸底排查、检查。

一、建立健全全口径工资支付工作台账

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通知中排查记录和汇总情况表,重点排查欠薪旧案、积案处置情况及容易引发欠薪问题的隐患项目,建立欠薪隐患排查台账和全口径的建筑农民工工作支付工作台账。

三、高效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隐患

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问题线索,或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信访案件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协调处理,妥善处置欠薪问题;协调不成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鲁建建管函〔2018〕27号及本通知要求,于2018年12月24日前将《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排查情况汇总表》、全口径的建筑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台账和欠薪隐患排查台账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要积极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及时报送口径统一的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统计信息。

联系人: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场监察科,丁德波,0632-8665669,电子邮箱:scjck669@163.com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18〕27号).pdf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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