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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的通知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2-20 11:45:24

六盘水住建通〔2018〕471号

各县(市、特区、区、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环保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六盘水市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六盘水环督改办通〔2018〕7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监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环保意识,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按照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原材料封闭管理,冲洗设施配置齐备,生产区域降尘措施到位,厂区道路全部硬化,污水废渣按要求处理,积极推进绿色生产。

二、强化质量管控,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按要求规范内设试验室,加强质量体系建设,强化档案管理,做好产品质量管控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督促完善相关手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和环保手续。对长期停产企业要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联系人:杨涛,宋志丹;联系电话:8322924;电子邮箱:194603767@qq.com)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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