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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铜陵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登记及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平台上线的通知

来源:铜陵市建筑工程信息网 2018-12-25 14:48:38

建管函〔2018〕2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发〔2016〕22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推广应用铜陵市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登记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平台建设目标

运用“互联网+”现代化信息手段,搭建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登记、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资金监管、工程款支付担保、企业守法诚信管理等制度落实,减少建设领域中因工程款拖欠、劳务合同纠纷等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

到2019年1月15日前,所有在建项目纳入平台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建户率达100%。

二、监管平台应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铜陵市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均纳入监管平台。

三、监管平台企业用户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按要求完成监管平台上线工作;指定监管平台系统专职管理人员,加入监管平台业务交流QQ群(QQ群:698099792),参加监管平台使用培训;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6〕16号)规定的制度,录入、实时更新项目库信息,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实名制登记、考核考勤、工资打卡发放等工作,对施工企业上传至监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和运行工作;按时将项目建设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等信息录入监管平台系统。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职责

部署考勤终端,按要求完成监管平台上线工作;指定监管平台系统专职管理人员,加入监管平台业务交流QQ群(QQ群:698099792);落实《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6〕16号)规定的制度,组织开展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实时将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监管平台系统;管理工地日常考勤;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为工人办理工资卡;按月汇总、编制工资报表并按时上传工资发放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12月26日下午三点,在房地产大厦十二楼会议室召开监管平台操作培训会,请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专职人员一名、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和专职人员两名参加。

(二)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时开通监管平台,办理密钥,按照监管平台上线标准,部署软硬件。

(三)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负责平台日常运行。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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