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4号)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5日
(我局建管科联系人:彭琪,联系电话/传真:3588041)
附件: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