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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园林局小额园林绿化项目企业备选库组建公告

来源: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8-12-28 17:18:40

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节约交易成本,根据《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小额工程施工、材料采购、服务项目交易规定》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园林局小额园林绿化项目备选库企业,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备选库包含小额园林绿化施工项目企业备选库和小额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企业备选库。

二、适用范围

铜陵市住建委授权委托的园林绿化施工、养护以及与绿化密切相关的服务、设施设备、苗木采购等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以下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以下的园林设施设备、苗木等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数)以下的养护项目,其交易单位统一在小额园林绿化项目企业备选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

三、入库要求

企业作为入库申请人,应当符合如下要求并提供相应资料:

1.入库企业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枞阳县)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应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养护内容;

2.入库申请人要提供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力量的证明材料。申请绿化施工项目企业备选库的,至少具备两名园林绿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且需提供近半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资料;申请绿化养护项目企业备选库的,需要提供相应的园林绿化养护机械设备证明。

3.入库申请人需提供近2016年1月1日以后所承担的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50万元的绿化工程资料(经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或单项绿化养护年养护费不少于10万元的业绩资料(经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业主考核材料等)证明(小额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我局将比照提供业绩分10-30万和10万以下两个额度进行抽签)。

4.同一单位可同时申请加入施工和养护企业库。

5.以下失信主体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因质量安全和建设工程违规违约被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或处罚的;受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报名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企业;

(2)至报名截止之日,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至报名截止之日,企业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6.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请。

四、备选库审核及期限。

备选库企业名单报市住建委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市住建委和市园林局网站上发布。

备选库成员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五、入库数量

施工和养护企业入库数量以10家为下限,提交申请的企业少于10家的,取消组建该类别库。

六、入库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可参加市住建委的相应类别招标限额以下小额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养护等服务项目交易。

2.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配备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

(2)接受铜陵市住建委及园林局的监督,按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承诺质量要求。

(3)遇有检查或文明创建等临时性重大任务、雨雪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积极响应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

七、清退出库管理要求

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应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方法,接受我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1.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取消入库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无故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或重大损失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4)入库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挂靠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2.入库企业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违反《铜陵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的,依法纳入不良诚信纪录,并根据规定进行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记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我局下一年入库时的入库资格。

4.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得参与小额工程报名。

5.入库企业承接工程,应当按照行业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并确保到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施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6.我局将根据对入库企业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铜陵市园林局小额园林绿化项目企业备选库进行调整更新,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解散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八、申请入库程序

有意入库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受托代理人在申请时间内携带《企业基本情况表》、《入库申请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栏目的查询截图、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住建委窗口申请办理入库及相关手续。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次性提供(一式两份)。

九、申请入库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1日(10个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地点: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铜陵市湖东路666号,二楼多规合一大厅239号窗口)

十、联系方式

入库资料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0562-5825229

业务咨询解答:市园林局建设科0562-2686312

附件下载:铜陵市园林局小额园林绿化项目企业备选库组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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