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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8-12-29 10:41:53

京建发〔2018〕58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京建法〔2015〕9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京建发〔2018〕424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京建发〔2018〕397号)等文件要求,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平台”)和配套手机端APP的开发建设工作。经过前期调试和试点运行,目前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现决定安全监督平台自2019年2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安全监督平台是面向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在监的建设工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平台,适用于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及施工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过安全监督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

二、工程范围

2019年2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通过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安全监督平台在线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新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以及本辖区内正在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的建设工程,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要求通过登陆安全监督平台实施安全监督工作。

三、登陆方式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办公内网登陆。参建单位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外网门户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具体账号设置、获取以及登陆方式参见附件《操作手册》。

各类用户使用手机端APP可通过扫描安全监督平台首页二维码下载安装,登陆用户名及密码与安全监督平台PC端一致。

四、主要功能

(一)安全监督业务全流程线上管理

安全监督手续受理、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出具现场监督检查记录、中(终)止和恢复监督手续办理等相关安全监督业务,均可实现线上统一管理。

(二)安全监督手机端APP移动应用

施工安全监督抽查任务指派、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现场取证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均可使用手机端APP,为现场监督抽查工作提供高效辅助。此外,还可随时随地查询工程概况、人员信息、监督抽查记录等数据以及审批处理相关安全监督业务。

(三)安全监督数据统计分析展示

以电子地图形式按照各区区划位置实时统计展示全市及各区在监建设工程的分布情况。根据用户不同需求提供自定义条件检索功能,可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

(四)安全监督档案信息化管理

施工安全监督全过程产生的各类文档均可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档案资料目录自动整理归档,供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监督档案进行归档、整理、查询、打印等操作。

(五)共享施工安全管理有关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安全监督平台共享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平台、安全质量状况评估平台、危大工程管理平台、起重机械管理平台等数据信息,并实现与全市统一的执法平台进行数据对接,为安全监督执法人员高效开展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问题反馈协调

安全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安全监督平台上线运行后的维护,信息中心将在2019年1月6日前完成安全监督平台工程基础数据库对接工作。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辖区内在监建设工程的数据核对和确认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总站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用户遇到的使用问题,按规定程序报送信息中心进行处理。问题反馈方式参见附件《操作手册》。

(二)业务培训指导

为便于用户更好的掌握安全监督平台使用方法,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中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总站将联合信息中心开展相关培训服务工作,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与市监督总站联系告知培训意向,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京安办〔2017〕5号)中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在评分细则中明确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使用安全监督平台,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安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同时,从建设服务型监督机构的角度出发,允许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工程参建单位通过安全监督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及提交整改报告,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加大投入,提高效能。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有关“鼓励监督机构建立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施工安全监督”的工作要求,安全监督平台PC端也同步配套开发了手机端APP,鼓励有条件的区积极申请财政资金为安全监督执法人员配置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和申请移动终端通信服务费用,提高安全监督执法效能。

(三)优势互补,强化防控。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的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控管理平台和安全监督平台的同步上线运行,充分运用好两个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的优势,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操作手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可直接下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蔡斌;电话:55597525;邮箱:bjjscp2012@163.com)

附件: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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