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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8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年度复审结果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12-29 11:29:28
黑建科〔2018〕20号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龙江农垦集团、森工集团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标准化法相关规定及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2013年及以前发布的8项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为局部修订的地方标准,主编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修订,并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局部修订工作。
二、转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转为推荐性条文,标准号变更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
三、确认为废止的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即日起停止施行。
四、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应结合本通知的复审结果和有关要求,做好标准的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成龙
联系电话:53677004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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